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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威宁购房有新政 市民缴税将减少

作者:刘勇 时间:2016-03-04 阅读:189


  本报讯(通讯员  刘勇) 日前,笔者从县地税局获悉,从今年2月22日起,威宁开始下调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市民在威宁范围内购置房屋,契税和营业税将实行新的优惠政策。
  根据此次政策调整,凡个人在威宁县城购买一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在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比如在威宁县城购买一套面积为182.55平方米的住房,可实现契税减免5413.2元,营业税减免18044元,新政执行纳税人享受契税和营业税减免23457.2元。
  对比原政策,执行1.5%的税率范围扩大了,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唯一非普通住房的,也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房改善性的二套房也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这是财税领域亮出的调控房地产市场一记“大招”,传递出楼市“去库存”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