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6-03-14

“养老贷”惠民生

作者:高胜利 时间:2016-03-14 阅读:204


 “养老贷”惠民生
——贵州银行威宁支行推行“社保养老贷款”助本地困难群体领到社保工资
记者 高胜利

  “起初我根本就没钱交齐养老金,正愁从哪里去借呢!是贵州银行给我贷了款,帮我先交齐了养老保险,如今我每月领到了社保工资后逐步归还贷款,贵州银行的养老金贷款政策真是太好了!” 龙街镇龙街村街边组62岁的安万林领到社保工资后高兴不已。
  安万林是典型的农村困难家庭,62岁的他本早就到了领取社保工资的年龄,因其需要一次性补缴的养老金27873.39元没有钱交,所以一直领不到社保工资。
  他正愁着怎么凑齐这笔钱时,县社保局告诉他贵州银行推行“社保养老贷款”,这可帮了他的大忙,两天时间他获得了贵州银行27800元贷款帮助,并且贷款期限长达4年。如今他可以每月领到社保工资1370元,扣除贷款631元外,自己每月还剩下740元。
  2015年9月,贵州银行为解决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纳入的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特定人员的资金困难,忠实履行地方性银行社会责任,向自愿申请贷款用于补缴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发放专项贷款,解决并满足本地特定群体补缴及续缴养老金的迫切需求。
  贵州银行推行的“社保养老贷款”帮助困难群众接续及补缴养老金,将无力缴纳社保而“断保”的困难人员重新纳入养老保障体系,破解了困难老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难题,填补了困难群体无法参加养老保险的制度空白,实现了养老保险覆盖全民目标的无缝衔接,切实发挥了金融服务社会,实现了养老政策与金融支持的有机结合,解决了困难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据了解,“社保养老贷款”授信对象为符合补缴及续缴要求的本地特定群体,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具有贵州省户籍,未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贵州省各级政府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2012年7月1日《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施行前退出现役的军人、1998年9月30日前曾在贵州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及因各种原因离开贵州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付玉德1952年出生在龙街镇高峰村新院组,1973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71部队服役。自1983年退任以来,从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多年来他一共应补缴59个月的养老保险41693.37元。贵州银行推行的“社保养老贷款”出台后,帮助他贷款4万元,解决了他凑不到钱交养老保险的大难题。
  自2015年9月实施“社保养老贷款”以来,贵州银行威宁支行累计发放贷款288笔,发放贷款总金额1144万,社保局发放贷款客户养老金工资672笔,累计发放金额75万元。
  贵州银行在提供方便的信贷同时,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还款压力小。据社保部门反映,贷款申请人80%以上为身体有病、无收入、生活困难等特定群体,基本放弃了领取社保工资的希望,自贵州银行推行“社保养老贷款”后,为他们接续及补缴养老金,不仅能保证按月领取社保工资,有人还补发了因“断保”而停发的社保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