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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务实创新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作者:何欢 时间:2016-03-24 阅读:238


 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强调:
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务实创新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本报讯(记者 何欢) 3月21日上午,县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王岐山、马凯、栗战书、郭声琨同志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领导干部会议和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
  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肖发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县政协主席禄俊,县委副书记冯兴忠、明忠琴,县委常委禄云、陈煌、赵德宏、李茂、马祥宏、曾珊、禄斌、张明杰等县四家班子领导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的历史节点上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学习好、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对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新理念指导新实践,以新作为服务新常态,完成今年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决战“十三五”、同步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部署,务实创新抓好当前工作。一要增强“四大”意识,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抓住用好新理念带来的新机遇,推动“五大”新发展理念在威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
  二要统一思想,解放思想。坚持“六破六立”,即破除小进即满思想,树立跨越发展意识;破除畏难等靠思想,树立抢抓机遇意识;破除封闭保守思想,树立开放创新意识;破除本位主义思想,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破除资源依赖思想,树立转型发展意识;破除为官不易思想,树立勇于担当意识,进一步打开思想总开关,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对看准的事就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三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扎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规工企业运行和财税收入调度、服务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把短板补齐补全,把长板做强做优,坚定信心,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势头,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四要远谋近施,着力突破一批重大工作。要着力推进“三变”改革。深刻认识推进“三变”改革的重大意义,着力加快“三变”规范改革步伐,扎实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拓展全覆盖,加快推进“三变”改革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让企业、村集体、农民三者之间建立好利益链接机制,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让沉淀的资产运转起来,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注入强大动力。要做到统筹兼顾,把“三变”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脱贫和基层组织建设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要着力推进产业建设。坚持农业园区、新型社区、景区“三区合一”,规划建设产业示范带和示范园区,着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当前要扎实抓好三膜早熟马铃薯基地规范化管理、种薯基地和精品苹果基地建设,统筹抓好烤烟、中药材、蔬菜等产业发展;强化技术保障,确保种苗质量,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着力推进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创新思路方法,突出重点特色,抓好旅游高端策划和高起点规划,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强化旅游营销推荐,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要着力推进融资工作。尽快规范做大融资平台,抓紧引进融资人才、包装融资项目,千方百计实现融资新突破,有效对接上级政策、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破解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农民建房和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加快推进县城重点项目建设和特色乡镇规划建设,着力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推动城乡统筹和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会议要求,要靠作风吃饭,靠实干兴县,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改进督查考核,强化工作保障,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经济大发展,切实把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贯穿在工作中、体现在实效上。要始终保持创业理想,始终保持干事激情,始终保持实干精神,始终保持廉洁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威宁各项工作新局面。
  肖发君、冯兴忠、明忠琴分别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陈志刚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陈波、冯兴忠、马仲华、许如龙、陈兴志等领导,县农牧局、水利局和草海镇、牛棚镇、中水镇等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发言。
  各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