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三项举措”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作者:县保纯试点办 时间:2012-07-20 阅读:300
本报讯 在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中,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三项举措”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实现工程优质和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双赢”的目标。
整合监督资源。出台《威宁自治县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成立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工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财政、国土、发改、建设、规划、水利、交通、审计、检察院等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监督小组,派出专人参加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有关会议,对重点项目报批、土地使用权审批、资金拨付、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设计、资产评估、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督日志,每周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一份监督检查小结。
创新监督方式。对全县政府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聘请义务监督员,赋予监督员监督、检查、调查、知情、报告五项权利,监督员有权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的情况;有权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和资料;监督员可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调查了解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行为;监督员有权了解、质询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监督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开工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告示栏,将项目名称、承建单位、项目法人、项目负责人、资金来源情况、项目承包方式、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及负责人、监督员姓名等公示上墙,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竣工后公示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完工情况、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从而进一步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廉洁高效。 (县保纯试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