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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3-28 阅读:197
彭亚飞同志:你于2016年3月6日至2016年3月24日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五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第四中学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