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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玉龙镇四项举措推进苹果产业快速发展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6-04-01 阅读:182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近年来,玉龙镇不断调节农业产业结构,将发展苹果产业作为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惠民工程来抓,掀起了苹果建园的新高潮,使苹果产业逐步踏上了发展快车道。
  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2015年,在玉龙镇新寨村新建500亩苹果基地,其中140亩土地为村民委员会集体用地,以村集体名义入股,另外360亩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纳入基地建设。苹果基地按每亩4800元投入,其中1800元由县农牧局提供“天皇2号”矮化苹果苗折资,3000元由村民委员会及入股农民贷款,政府贴息。村集体贷款除贴息部分外由村民委员会土地入股利润提留部分进行偿还,贷款偿还完毕后结余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贷款除利息由政府贴息外,其余款项由其自行偿还。
  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支部+合作社+农民”的发展模式,党支部负责引导群众参与基地建设,监督苹果园基地资金、利润分配。合作社负责苹果园基地管理及市场潜力开发,杜绝“有价无市”的状况出现,降低股民市场风险。农民以土地形式参股,投工投劳参与基地建设。不断扩大规模,逐步形成种、赏、售、餐、玩一条龙的现代观光农业模式,以农业采摘集休闲观光农业为一体的产业基地,从而带动周边农家乐、旅馆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未雨绸缪依托农村电商网络建设的契机,全方位开拓市场、发布销售信息,以苹果产业带动其他农产品销售,实现销售网络“井喷”效应。
  进一步完善分配方式。实现利润分配多元化,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村集体入股土地利润的40%作为基地建设、管理人工费及帮扶贫困人口支出,利润的20%用于壮大及维护基地基础设施支出,利润的40%作为村民委员会提留部分,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入股土地利润的90%分配给入股股民,利润的10%提取作为苹果基地管护费用支出。合作社的运营资金自村集体土地利润中提取5%、农民土地利润中提取5%。通过建立多元化、合理化的利益分配机制,不断增强合作社、入股股民的“业主”意识和责任心,使苹果产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和信息化发展道路。
  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为确保新寨苹果基地建出规模、见得成效、取得成绩,该镇充分依托“整乡推进、集团帮扶”项目,投入24.66万元配套建设新寨村苹果基地灌溉设施,新建400立方米水池2个、200立方米水池1个、10立方米取水池1个。投入15.34万元配套供电设施,安装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14.5平方米泵房1间及水泵、钢管、胶管等设施,解决了基地生产灌溉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