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商品房漏水 业主遭遇维权难
作者:马召凤 时间:2016-04-01 阅读:197
本报讯(实习记者 马召凤) 3月29日,《威宁每日新闻》新闻热线6226798接到爆料,在奥体花园小区一居民购买的一套价值39万元的房子,去年2月份刚刚交了房,但是刚刚搬进去居住了半年就出现房子漏水现象,业主杨先生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解决,至今未果。
2015年10月,家住奥体花园小区的杨先生家女儿的卧室忽然就有水顺着房子四壁慢慢漏下来,当时家里只有杨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家,两人当即跑到楼上询问情况,楼上还是没有业主入住的毛坯房,两个工人模样的人在房子里放水,在听说楼下房子漏水的情况后,两人表示会注意。在杨先生夫妻得知房子漏水情况后,当即打电话给开发商,开发商拖了近20天才到家里来查看,但是开发商表示房子里渗漏的水已经干了,而且找不到漏水原因,没法给杨先生解决。
在杨先生家里记者看到,新装修好的房子四个角有明显的发霉痕迹,为了不让家里霉味太重,杨先生一家只能一直将窗户打开着。随后,记者打电话询问了奥体花园开发商负责人,打了两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第三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开发商负责人陈经理,他表示,当时一听说房子漏水立马就安排人给杨先生一家去查看,但是楼上那家房子是干燥的,屋子里根本就没有水,没办法查到原因,他们不可能进行赔偿。“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们也不怕”陈经理表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杨先生一家去年2月份才正式收房。
杨先生表示,如果房屋问题得不到相应的解决,他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