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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盲目倒车酿惨剧 主动赔偿获缓刑

作者:周远松 时间:2012-07-23 阅读:339


  本报讯 未查明车后情况,停车场内盲目倒车,造成2死5伤的严重后果。近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马敏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11月30日10时许,被告人马敏红驾驶贵FE8378号小型越野客车在草海管理局院坝内的停车场倒车过程中,将在该院内等候招考报名的被害人卢某、浦某、宋某、邓某、马某、陶某、石某等人撞到,当场造成卢某、浦某死亡,致宋某、邓某、马某、陶某、石某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敏红在现场积极参与抢救伤者,并在公安机关传唤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敏红应承担全部责任。
  另查明,马敏红及其家属已赔偿死者卢某亲属35万元,赔偿死者浦某亲属53.6万元,其中马敏红亲属支付3万元,黑石头镇政府垫付50.6万元。除承担医疗等费用外,另赔偿伤者邓某42万元,伤者宋某12.6万元,伤者马某12.6万元,伤者陶某1200元,伤者石某500元。死者亲属、伤者及其亲属均表示对马敏红的过失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马敏红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敏红在未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盲目倒车,致使车辆尾部碰撞到在后方等候报名的卢某等人,造成2死5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马敏红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积极参与抢救被害人,事后主动与死者亲属及伤者达成赔偿协议,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对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周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