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遵从群众“八种意愿”采取“七项措施”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上接一版)
作者: 时间:2016-04-11 阅读:178
(上接一版)搬迁安置点选址坚持“六不选六靠拢”,即有地质灾害隐患不选,无发展后劲不选,基础设施改善难不选,就医就学实现难不选,群众不满意不选;向公路沿线靠拢,向产业发展带靠拢,向新型园区靠拢,向县城靠拢,向中心集镇靠拢,向中心村靠拢;与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规划等专项规划相结合。围绕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目标,高标准编制易地扶贫安置点详细规划,把搬迁安置点建成美丽乡村、美丽社区。在安置点户型设计上,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按照规定县城安置的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其余的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活方式,住房设计、建设做到简约、安全、实用,符合抗震设防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突出当地民族元素,住房、厨房、卫生间设施一体化,功能体现超前性。
调查摸底,精准识别。通过层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群众工作会议,全面发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和群众广泛深入调查摸底,逐村逐户地毯式摸底,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户见面,防止营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突出重点,整体搬迁。对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达50%以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自然村寨,一律实施整寨搬迁。对特殊区域人群实施整体搬迁。对部分在外自主谋生、有一定能力往外搬迁的零星、分散贫困户,纳入整体搬迁计划。
以人为本,和谐搬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强行搬迁,做到让移民做主、让移民满意、让移民致富。从长远发展上体现人性化、在民生保障上体现人性化。
因户施策,梯次搬迁。根据搬迁对象生存条件的差异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梯次推进。坚持“一村一案、一户一法”,优化安置方案,明确搬迁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村落和农户,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挂图作战。根据搬迁对象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劳力状况、经济条件梯次推进。
政策保障,精准配套。对搬迁户的资源、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和有效处置,在住房补助、建设用地、就业产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打消搬迁户顾虑。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资金和银行贷款等用于安置点建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等部门项目资金,捆绑实施。配套住房补助和奖励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按时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选择统规统建集中安置的,当年12月30日前搬迁入住完毕,搬迁入驻后30日内拆除旧房、按要求完成复垦的一次性兑现旧房拆除奖励款。选择统规自建及个人零星建房安置的,先预拨建房补助款总额的30%,房屋基础完成拨付建房补助款总额的50%;主体完工再拨付建房补助款总额的20%。同时落实建设用地,配套就业、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
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靠实工作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村和县直部门挂帮相结合,每一个乡镇(街道)都有县级领导挂联,每一个搬迁的村都有县领导和部门、单位挂包,每一个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对贫困群众不脱贫不脱钩,对异地搬迁户不完成搬迁不脱钩。加强协调联动和强化督查考核,把易地搬迁与精准脱贫同步考核,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