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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4-12 阅读:150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开展电力线路杆(塔)搭挂设施安全整治行动。凡在我单位电力线路杆(塔)上搭挂通信线缆、广播线等各类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6年4月17日前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搭挂设施产权,明晰安全责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且完成对废弃设施的拆除。逾期将按无主设施处理,由我单位依法组织拆除。
  联系电话:13595781877  
  特此公告
 威宁供电局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