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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威宁公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警徽闪光

作者: 时间:2016-04-18 阅读:182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自治县纪委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多管齐下,形成了全局上下全面推进的有利局面。
  为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工作伊始,威宁县公安局就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全局扩大会议、部门学习会议等方式,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宣传贯彻到每一个部门,再由各部门组织民警、事业、工勤、协勤人员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利用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宣传标语,在公安网页开辟“四种形态”动态窗口等方式,实现了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的宣传格局,在全局掀起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高潮。截止目前,全局共召开相关会议五次,民警参与学习率达百分之百。
  为避免活动“一阵风、走过场”,围绕如何将“四种形态”工作在各部门民警及工作人员身上出实效,公安局纪委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将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单位责任人。由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倾向性、细节性、苗头性问题及轻微违纪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良好警风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同时,局所属各部门对照要求进行自纠自查,通过部门与部门座谈、局领导到一线部门走访座谈等方式,面对面交流,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精髓展现在工作中。
  为让“四种形态”工作取得实效,县公安局纪委以县纪委印发的《威宁自治县乡镇(街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全局工作中单项业务工作排名倒数的乡镇派出所,县公安局纪委对排名倒数的派出所责任人采取面对面批评教育。同时,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走访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近三个月来,全局在“四种形态”工作中共处理76人。其中:批评教育40人,通报批评23人,辞退13人(均为辅警),各项数据均呈现同比下降的良好趋势。通过严肃考核问责,警钟长鸣,使全局广大民警及事业、工勤、协勤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冷硬横推拖、慵懒慢浮贪”等心态发生了转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提高了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