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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县公证处上门为残障人士提供公证服务

作者:县公证处 供稿 时间:2016-04-20 阅读:160


   本报讯 自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以来,县公证处已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百余人次,其中加急办理10余次、上门服务10余次,深入社区解答咨询,减免费用5000余元。
  当事人张某的妻子去世了,其名下有一笔存款,银行告知张某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出。公证处审查材料时发现继承人除了张某,还有张某的儿子,但张某的儿子是一位智力残障人士。公证处将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告知张某,并多次联系医院和残联,开辟绿色通道,迅速为张某的儿子颁发了残疾证。然后公证处带领相关人员上门提供公证服务,使得继承公证在2日内快速办理完成,让张某尽早到银行取到了存款。 
  成年残障人士在法律上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因为交流上的障碍或者是行动上的不便,使他们在办理公证事务上较为困难,客观上也产生一定的办证风险。县公证处公证员采用比较灵活的方式顺利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得到了当事人由衷的感谢。
  据悉,县公证处在为残障人士提供方便的同时,还为不在本地的不便到场办证人群开辟了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其“大开绿灯”的方式得到了广大办证群众的认可及好评,也树立了公证行业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县公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