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123456” 全面消灭农村土坯房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6-04-29 阅读:196
坚持“123456” 全面消灭农村土坯房
—— 威宁狠抓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综述
通讯员 李际龙
百姓生活,衣食住行。住房,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威宁土坯房(危房)数量较大,为切实加强农村房屋的抗震性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威宁始终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采取“123456”模式狠抓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着力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2018年消灭全县所有农村土坯房(危房),实现老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
★★紧盯“一个目标”
结合县情实际,提出了2015年至2018年间完成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103792户,其中土坯房75357户,其他结构危房26729户,地质灾害搬迁2808户,分年度实施,用4年时间“消灭”农村土坯房(危房)。盯紧这个总体目标,结合各乡镇实际,把改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明确乡镇(街道)、村的改造户数,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农户。同时,要求各乡镇建立本乡镇的农村危房台帐,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农户建房实际情况与纸质档案、信息系统数相符,相关纸质档案齐备,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突出两个重点
一个重点是优先实施地震带上的牛棚、中水、玉龙、黑土河、石门5个乡镇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和毕威高速、326国道、102省道及县乡道路旁的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另一个重点是特困户和地灾户,对居住在地质滑坡区的危房户优先安排,对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独生子户和二女绝育户优先安排,引导农户建设面积合理、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贵州民居;对重点帮扶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补助对象的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严格“三个标准”
严格补助标准。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四级审批程序,确定改造对象,明确改造类别和改造类型等级,确保对象评定准确,等级评定精准,按照三种补助类型确定补助对象,对特困户每户5万元、地灾户每户3万元、一般户每户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严格规划标准。按照小青瓦、坡屋顶、白灰墙、穿斗枋、雕花窗、砖墙裙、转角楼、端檐垛脊“贵州民居”风格控制引导农户建房,设置构造柱、地圈梁,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严格创建标准。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普及型6条,小康型12条,示范型15条标准创建,每个乡镇建设1-2个示范点,全县打造20个精品点,辐射带动全县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有序推进。
★★坚持“四项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原则。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予以引导,充分发挥群众实施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鼓励,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按照“最紧急、最危险、最困难”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地震带上土坯房和最急需改造、搬迁的特困户、地灾户、移民户,以及留守儿童、鳏寡孤独弱势群体的住房。按照危房轻重和危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实施时序,分类改造,不留隐患。
坚持整合资源,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加大各级财政配套力度,发动农户自筹和社会投资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相关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投入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
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批、县级复查”的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做到“实施对象、危房等级、贫困类别、补助资金、建房标准、改造时限”六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土坯房(危房)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公开、公正、透明。
★★强化“五项管理”
强化组织管理。把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县乡两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县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总负责,村干部承包到户责任制,确保乡乡有人抓,户户有人管,为农村危房造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强化过程管理。把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制定印发了《威宁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督查方案》,按工程推进时序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严格实行全程监控,强化督促指导,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危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工程实施不跑调。实行“旬报告、月调度、季抽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工程滞后的乡镇及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建立了县-乡-村-组-户一条龙培训机制,组建工作组驻乡蹲点,指导工程建设,提高施工技术,规范业务管理。
强化质量管理。在注重抓好进度的同时,加大对在建房质量的跟踪监督,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规定实施抗震设防改造,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生态办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各乡镇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逐户指导和检查,不符合建筑质量标准的,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县里面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定期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督查,对质量有缺陷的进行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引导群众建造具有抗震减灾能力、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放心房”、“满意房”。
强化资金管理。把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要求和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要求,采取“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竣工决算”的管理模式实施“一卡通”资金发放,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危改资金的管理使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违规行为,有效保证资金安全。
强化档案管理。认真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对危改户入户摸底调查的基本情况、初步筛选危改对象、公示材料以及改造前、中、后的现场拍照相片收集等各个环节的材料进行归档完善,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建档立卡,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管理全面、真实、完整、准确。
★★做到“六个结合”
与“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相结合”。按照产业扶持、结对帮扶、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的要求,实现对人口精细化管理,资源精确化配置,农户精准化扶持。
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抢抓全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和土地总规修编的机遇,在公路沿线规划一批新村点,在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引导群众集中居住。进一步丰富“富、学、乐、美”内涵,以富在农家为目标,突出产业带动;以学在农家为目标,突出教育培训;以乐在农家为目标,突出健康娱乐;以美在农家为目标,突出环境整治。
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小集镇、开发区及县城转移和集中,促进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农民变为城镇居民。
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结合“精准扶贫”、“一事一议”、“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推进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
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广融入民族文化元素和乡村旅游功能的新户型,大力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一批民族文化风情旅游景区景点。
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在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中试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房确权及其抵押贷款,促进资源、资产、资金“三资”转换和城乡统筹,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经过一年多的奋力攻坚,全县已启动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33479户,竣工25102户,拆除危旧房8011户,家庭信息档案录入31597户,其中特困户建房启动2139户,竣工178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