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个保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作者:朱俊 时间:2016-05-06 阅读:237
本报讯(通讯员 朱俊) 近年以来,威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全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正常运行,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全面提升处置事故人员能力和水平。
保障医疗救护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立即派遣医疗机构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将伤病人员及时护送转至相关医院抢救、治疗。当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公安部门及时疏散人群。
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对事故现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和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保障通讯畅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后,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讯畅通。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讯联络畅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交通、通讯、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