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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畅通“农民工”维权仲裁“绿色通道”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6-05-23 阅读:199


 畅通“农民工”维权仲裁“绿色通道”
——记威宁百名工会“先进工作者”周远宏
记者 沈光勇

  “农民工进城务工,一是劳动技术技能差,劳动强度大,基本收入低;二是劳务仲裁维权能力弱,多数不懂法,文化程度低;三是涉案资金量不大,持观望态度,不愿或不敢提起申诉。这样一来,农民工自身问题给用人单位可趁之机,钻了空子,最后的结果是农民工讨血汗钱难,社会福利待遇享受难,因工伤害死亡就医安葬维权难,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些权利。”聊起农民工,周远宏滔滔不绝。
  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周远宏主张并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社局层面为农民工开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实行导诉服务,进一步整合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力量,使农民工的维权之路畅通无阻,越走越宽。
  在周远宏的带领下,威宁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接待农民工时,一般要求认真听取主诉陈述,进而详细了解案情,并义务检查初审各类文书准备,就农民工申请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败诉风险、权利和义务等采取一次性告知方式,让当事人一目了然,避免农民工因来回奔波造成不必要的身体心理经济损失,提升了办案效能,提高了工作质量。
  伴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事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身为威宁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的周远宏,与他的工作团队一起,不断改进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为调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该院按照“仲裁就是服务”的维权理念,积极改变被动受案、单向维权的传统办案模式,在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简化了办案流程,提升了办案效率,加快了办案进程。
  目前,该院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时限紧,周远宏带领他的工作团队率先试行“一日仲裁”、“一步到庭”和“立案导引”,除在程序上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办理手续外,还在法律上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释明服务和对应的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防范恶意诉讼和滥诉滥访。
  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参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每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3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00余件,力争让群众负气而来,满意而归。
  对已经立案的仲裁案件,周远宏和他的团队贯彻“调解为主”办案思想,加强庭审前后的调解力度,掌握已经出现的争议重点,以点带面,注重从调解现实的争议入手解决潜在的争议,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同时,高效办案敢于担当,规范调解程序,避免“一边倒”强制调解和调而无果等现象发生,保证调解质量和调解效率。
  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这是周远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饱满热情、执著敬业的具体体现,并坚持“三方”协调机制,稳妥处理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周远宏和他的团队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3起,调解结案26起,裁决结案57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2.31万元。其中确立劳动关系23起,工伤待遇支付争议45起,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争议3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案件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4起,其他争议3起。
  仲裁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部门形象和仲裁威信,周远宏对案件的受理、调解、裁决工作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负责,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公正性,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追索工伤医药费等争议,周远宏一律通过“快立”、“快审”、“快结”解决问题,并积极探索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新机制,“重调解,慎裁决”,提高仲裁调解成功率,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周远宏还经常排查信访苗头,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共处理信访维稳工作58起,涉法涉诉案件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30起。
  周远宏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爱岗敬业、乐业奉献,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找准关键所在,清楚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过程精益求精,深受好评,获得了许多荣誉表彰。
  “荣誉只属于过去,未来的工作要致力于品牌仲裁员,品牌仲裁院的打造。”周远宏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