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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整治非法集资

作者:敖选刚 时间:2016-06-06 阅读:212


   本报讯(通讯员 敖选刚) 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压缩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和谐稳定。
  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依法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罚等工作等职责,为专项行动找清行动纲领。
  按照职权法定和属地管理原则,抓工作重点。针对辖区内所有投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进行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上门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通过检查摸清底数,将涉嫌违法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组织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清理整顿。将专项行动内容及时传达到辖区媒体,对媒体正在发布或将要发布的融资理财类、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广告进行清理排查。叫停发布无金融许可证或未按金融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发布的投融资理财类、投融资理财咨询类、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理财、涉及投资回报内容的地产广告、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信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等非法广告。同时加大对非法集资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金融业务类广告审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不定期开展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将投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的店堂、门头牌匾以及门面附近、公园、银行、老干活动中心等场所及城市繁华地段列为整治重点,发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特别是投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依法收缴,责令广告发布者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并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按时年报和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
  通过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抵制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压缩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和谐稳定。此项活动将持续开展至12月总结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