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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威宁六项举措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6-06-08 阅读:203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今年来,威宁以“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为统揽,以市场化运作为引导,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平台,以“产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核心,采取六项举措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有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建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镇乡书记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统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统计调度等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同时,将“三变”改革纳入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将日常工作纳入督查内容,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明确主体目标找准方向。通过农村资源盘活,不断集聚发展要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效壮大农村经济实力;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山地高效特色农业,推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通过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企业与农户连结成为真正利益共同体,不断提高群众收入。
  选准产业试点搭建平台。结合县情实际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产业基地建设的现状,深入挖掘自身发展优势和特色,在每个乡镇选准适合本地发展的主导产业,选择一个以上的示范点推进“三变”改革。县、乡两级组织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推进“三变”改革试验的做法、经验、成效、影响力等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评价,对于具备推广条件的成熟经验,制定推广措施,以便带动更多产业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三变”改革,县财政负责整合各级财政投入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完善“三变”中项目的可变手续,实施资金变股金。同时,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资金来源,属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属自筹资金入股的,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特惠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培育市场主体激发活力。积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等回乡创业就业。
  开展清产核资亮明家底。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境内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山塘水库、河流水域等自然性资源,农村闲置房屋、闲置校舍、闲置设施、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做到账实、账清、账款相符,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清资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