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十个加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作者:马关响 时间:2016-06-25 阅读:219
本报讯(通讯员 马关响) 自威宁被纳入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以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的开展。
加强推进改革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县级医改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负责人,建立了推进改革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摸底调查和测算,建立专门的督查调研制度,定期调研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和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威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威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
加强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建设。按照十二五区域卫生规划和功能定位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符合各项规划,合理把控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问题。并结合全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服务人口状况,根据县域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多方听取意见,认真统筹规划并制定了《威宁2016-2020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和《关于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机制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部署,省发改、卫计、人社、财政四委厅下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县积极制定《威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于2015年3月30日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同年4月底完成取消药品加成测算任务,5月底拟定出降低项目和幅度。今年1月出台《威宁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确定全县共计调高602个项目(县医院498个、中医院104个)。今年2月,两家公立医院已经执行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加强政府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建设。在服务价格调整期间,结合其他县市做法,出台了《威宁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采取通过增设医事服务费、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增设医事服务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今年2月1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补偿25%。
加强人事制度改革机制建设。县编办对县级公立医院现有人员结构进行了摸底核查。根据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拟重新核定公立医院编制;逐步探索公立医院独立自主的用人机制,合理核定编制,并实行编制总量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出台了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文件,有效推动了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公立医院依据单位编制和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2015年8月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248名。
加强现代医院管理机制建设。开展成本核算,建立新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医院医疗管理制度。建立了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医院具有临时聘用人员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对医院人员支出上限没有直接限制,而是通过服务量、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调控人员支出总量。医院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健全了“职代会”、“工会”组织。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方面,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加强分级诊疗机制建设。2015年出台了《威宁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威宁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计划》,2016年又出台了《威宁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分级诊疗,使辖区居民通过体系就诊,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到县城,康复回乡镇”的就就医新格局。
加强医保支付制度建设。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2015年达99.88%,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实际报销比例乡镇达90%,县级达80%。二是推进了部分疾病按病种付费和费用包干机制。三是已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并实施网络化监控。
加强分配机制建设。建立了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改启动以来,医院制定新收入分配制度,并未设定创收指标、未与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直接挂钩。二是建立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的监测制度,对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进行严惩;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财务运行监管,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监督和行风管制,建立了完善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第三方评价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成立了“医疗投诉窗口”及“医调委”,妥善接待好投诉者,及时处理好投诉事件,坚持调解优先,全力保障好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把医疗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而不让其扩展蔓延,有效缓解医患关系。
立足于群众的需求,立足于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立足于服务能力的提升,立足于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威宁不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健康保障上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