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拧紧管理“阀门” 狠刹加油站税收“流失”
作者:张泉辉 彭乾 时间:2016-06-25 阅读:14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彭乾)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为规范加油站行业税收管理,该局内外并举,拧紧管理“阀门”,狠刹该行业税收“流失”。
据悉,近年来,全县经济发展迅猛,购车群众日益增多,加油站行业蓬勃兴起。但部分加油站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该行业税收贡献较小。
为此,县国税局将所有加油站一律登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各加油站按日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加油情况,月终汇总登记《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对未按规定建立台账、不准确登记台账的加油站,禁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并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核定月应纳增值税额。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税负率较低的加油站进行纳税评估,限量供应增值税发票。
同时,严厉打击加油站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隐匿销售收入等现象,依法处以罚款,严肃批评教育当事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与质监部门密切协作,随机检查加油站的加油机,对采用技术手段擅自修改加油数量的加油站,除依法处罚外,还提请经贸委等部门吊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县国税局已对新发乡联合加油站、金钟狮子加油站等加油企业实施了税收检查,共查补税款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