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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威宁县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通告

作者:    时间:2016-07-01 阅读:154


   根据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要求,请我公司原党支部成员夏勇、陈永光、王国荣、颜国富4位党员同志在登报通告后10日内及时到公司党支部履行党员义务或办理相关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过期还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我公司党支部将按失联党员或自动退党报贵州联合民爆公司处理。
  特此通告
  威宁县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