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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威宁高速公路项目实现首笔“营改增”税收收入21.31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07-04 阅读:19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收入核算部门获悉,六威高速公路第9标段项目部于近期缴纳增值税21.31万元,标志着全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现首笔“营改增”税收收入。
  据悉,近年来,威宁高速公路建筑业蓬勃兴起,将形成多条交通“大动脉”,有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县国税局通过“营改增”QQ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11%的税率,购进货物与劳务时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抵扣进项税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征收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同时,由县国税局二塘分局担任高速公路建筑业税收管理责任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精心“呵护”该税源发展壮大。该局领导亲自带队,定期实地走访贵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威宁县六威高速项目指挥部、13标段项目经理部等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工程进度、结算方式等信息,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相关涉税问题,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