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与人民法院联合追缴税收滞纳金30.73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07-06 阅读:183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稽查部门获悉,该局于近期与县人民法院联合追缴贵州威宁威力淀粉有限公司所欠税收滞纳金30.73万元。
据了解,在2013年度税收检查中,县国税局稽查人员发现贵州威宁威力淀粉有限公司产销存数据、账务资料和纳税申报信息存在多处涉税疑点。后经深入调查取证,确定该企业存在偷税行为,随即对其展开税款追缴行动,并依法处以0.6倍的罚款,同时按日加收0.05%的税收滞纳金。该企业于当年分别缴纳了税款116.64万元、罚款69.98万元,但却一直拖欠税收滞纳金。
2014年,涉案企业因多种原因导致破产。2015年,县人民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委托贵州乾信拍卖有限公司对涉案企业的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生产设备等进行公开拍卖。
今年6月份,县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提请县人民法院从拍卖涉案企业财产所得款项中划扣30.73万元,抵缴其所欠税收滞纳金。
据了解,此次联合追缴税款行动,标志着县国税局与人民法院正式拉开了联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