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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7-06 阅读:176
兹有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职工吴昌贤,女,身份证号522630198504060324。
因吴昌贤本人自2016年1月起不在岗已达6个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希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