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开承诺(一)
作者: 时间:2016-07-20 阅读:222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代表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承诺:
一、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在提供材料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我局承诺时限按时办结(我局的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已于2015年3月18日在威宁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开),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一律当场办结。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责任人,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要求,深入整治“四风”、为官不为、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冷硬横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群众举报的违背承诺内容的行为,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857——6232098
承 诺 人:汪坤
公安局
公安局
受毕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凌芳玉同志的委托,我代表威宁自治县公安局郑重承诺:
一、在10分钟内办结资料手续齐备的六年免检车辆领取合格证标识、驾驶证补证、换证、转入等车驾管业务;30分内办结资料手续齐备的车辆入户、过户、补牌办证、变更登记等业务;其他如车辆迁出辖区等业务办理不超过60分钟;资料不齐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二、在9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国普通护照核发、内地居民前往、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大陆居民前往台湾通行证核发。
三、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消防安全检查,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
四、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爆破作业项目、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的审查审批和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初审上报工作。
五、临时身份证办理,当日取证;对资料齐备的户籍业务马上就办,资料不齐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持续整治“四风”、弄虚作假、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的违背承诺内容的行为,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857-6222922
承 诺 人:禄再辉
人社局
人社局
我代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重承诺:
一是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坚持把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等,将通过LED大屏幕、局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公开,推行“阳光政务”。
二是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坚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价值准则。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三是做到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坚持把率先垂范、公道正派作为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努力做举止文明,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的表率;努力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高效工作的表率;努力做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表率。
我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57-6222553。
承诺人:徐锋
环保和科技局
环保和科技局
我代表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服务内容
按权限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组织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环保咨询等。
二、服务对象
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
三、服务承诺
①不让办事群众在环保部门受到冷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自觉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
②不让行政许可在环保部门积压延误。实行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保护竣工验收在收到规范齐全申报材料后法定时限内办结。
③不让群众权益在环保部门受到损害。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解决来信来访、建议提案。
④不让违法违纪行为在环保部门发生。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项禁令”等职业道德规范,严查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⑤不让应公开的事项在环保部门例外。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审批许可制度,着力实现排污收费核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事项以及热点问题的动态公开。
五、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手机
承 诺 单 位: 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
法定代表人:禄炳忠
办公电话:0857—6222328
手机:15085346666
宗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代表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城乡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参谋助手的积极作用。
二、按权限、时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劳务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许可、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等审批手续。
三、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审批许可制度,着力实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项以及热点问题的动态公开。
四、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标准,积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深入整治“四风”、为官不为、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对群众举报的违背承诺内容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人及职务:安健 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监督电话:0857-623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