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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威宁900余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作者:文博 曾友美 时间:2016-07-27 阅读:190


   本报讯(通讯员 文博 曾友美) 近日,威宁903户企业因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自2014年3月1日起,全国企业年检正式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将全县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其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据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企业需及时完成年报补报工作并提出申请后,方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经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