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壳”到“实体”的解答
作者:张锋 时间:2016-08-08 阅读:304
决战贫困系列报道之党建扶贫
从“空壳”到“实体”的解答
——威宁五种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观澜
通讯员 张锋

“村里总想为百姓们办点事情,但手里没有钱,许多事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办不了。”这是全县村级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感到最为难解的一个问题。
如何寻找破题之策?
2016年,自治县委、县政府在《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中明晰破题之举: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为统揽,按照“一年试点探索、两年深入推进”的思路,通过村办企业、股份经营、资源转化、物业服务、飞地经济为主要发展模式,建立财政和项目扶持政策,加大政策、金融、结对帮扶支持力度,强化建立“三资”监管机制、选优配强村级队伍、建立收益分配机制等保障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全县50%的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空壳”难题,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核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
股份经营利益共享
石门乡新民村,采取“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户一体”方式,群众以“十户一体”抱团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中农发集团合作建立种薯扩繁基地1600亩,所产生利润按照中农发集团占股60%、农户占股30%、村集体占股10%进行分配,每年村级集体经济预计收入30万元左右。
在股份经营发展模式中,采取全资股份、控股经营、参股经营三种方式开展股份合作,形成“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股份经营模式。村集体全额或部分出资注册成立市场主体,把集体固定资产折价注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吸纳一定社会资金入股,或通过整合财政、扶贫、农业等相关涉农资金和党内关怀资金,参股到辖区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在不改变村级集体控股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村级集体经济,让民间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对那些市场前景好、村集体无力开发的项目,采取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股份合作,鼓励项目业主在一定期
限内以经营收益和部分租费抵冲投资,项目产权归双方持有,按股份分红。
村办企业强基固本
鼓励各村兴办集体所有或控股的各类合作社、协会、公司,采取“村民委员会+公司+农户”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城市社区、乡镇集镇所在地的村(社区)还可申办村(社区)集体所有的物业公司,以购买服务、劳务承包等方式承接各类服务。石材资源丰富且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的村,通过设置石材加工壮大集体经济。种植业、养殖业资源丰富的村,可申办村集体所有的合作社、协会,把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形成有效的链接,形成产业化经营。而对于那些边远落后、交通不便且无特色产业的村,可申办村集体所有的便民超市,为村民供售化肥、大米、煤炭及其他生产生活所需物资,获取差价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么站镇岔河村村两委干部带头成立岔河村农光互补种养殖合作社,实施了1300多亩万寿菊种植,累计带动203户815人发展脱贫。农户以投工投劳入股,占80%的股份,合作社占10%的股份,村支两委占10%股份。村两委所占股份取得的利益分红全部纳入村级集体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流动资金。
资源转化高效利用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条件下,村级组织可通过吸引资金,以村企联建或独自开发的形式,建设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设施,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条件的村在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时,可规划经营性门面,以出租或自主经营的方式获取集体收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前提下,村级组织可整理开发集体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增加的水土资源由村级集体经营管理。由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等公益性项目和串户路、通组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村级集体持有和管护。玉龙镇新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整理集体荒山200亩,发动周边农户投入土地300亩共建苹果种植基地,镇政府利用集团帮扶资金对基地投入建设资金100余万元,对农户每亩给予3000元的3年期贴息贷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按照4:6比例进行效益分配。
物业服务外延拓展
支持村集体成立劳务输出公司,以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优先承接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施工、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工作,收取一定服务费。鼓励村集体大力发展通信、文化、餐饮等服务业,建设交易市场、农家乐经营点、车库泊位以及为金融、保险、通讯、电力等部门提供代理服务,增加服务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协调帮扶等形式,对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有偿服务。鼓励村级集体围绕当地工业商贸集中区成立物流运输、市场推广、物业管理等服务公司,积极提供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市场营销、维修管护等有偿服务,增加服务经营收入。双龙镇大地社区通过整合村集体土地,修建农贸市场一个,村集体享有摊位60个,通过摊位出租和市场管理,每年可带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万余元,并提供公益性岗位解决5人就业。
飞地经济异地置业
通过畅通“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中心村带偏远村”等渠道,引导资金充裕、建设用地紧缺的村集体与具有发展潜力、缺乏资金的村共同发展“飞地经济”,让经济强村的资金、项目、人才等要素和经济薄弱村的土地、劳动力、产业等资源集聚整合,实现互助双赢增收。而对一些偏远落后、资源匮乏或受规划限制、发展空间较小的村,探索通过行政划拨、政府购买、部门帮扶等方式,在县城、园区、经济开发区、集镇等区域统一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商业门面、标准工房、仓储中心、停车场等经济实体,建成后产权由乡镇统一管理,经营收益权归村集体,通过物业租赁或村集体自主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海拉镇海元村,利用80万元村集体经济在集镇上建房屋出租,租金归村集体所有,预计每年可回收资金4万元。
2015年全县共选取153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整合资金达3148.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6.3万元。2016年上半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到60.3万元。目前,全县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积累达1083.4万元,有集体经济积累的村117个,有经营性收入的村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