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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声明
作者: 时间:2016-08-09 阅读:141
兹有管毓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00020120647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200002012076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威国用2012第21号),管毓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00020120647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20000201207513)、“国有土地使用证”(威国用2012第20号)不慎遗失。特声明作废。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