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三举措推进“法治威宁”创建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6-08-15 阅读:142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在“法治威宁”创建工作中,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建工作与检察职责职能无缝结合,在履行职责职能中做到“三个关注”,扎实推进“法治威宁”创建工作。
关注民生领域,切实保护民生资金安全。县人民检察院将创建“法治威宁”、保护民生资金与依法查办案件结合起来,以查办案件、营造廉洁政务环境助推“法治威宁”创建。重点关注民生领域,重点保护民生资金,切实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已立案查处涉及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民生资金364万余元,为民生资金筑起安全“防火墙”,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关注生态保护,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有效助推“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实现了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目前已开展了草海生态环境保护、杨湾桥水库生态保护等专项调研,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强化检察监督,今年已向林业、环保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5余份,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查处3件,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关注脱贫攻坚,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进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创造有利条件。深入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紧盯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个重点环节,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查处。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建章立制,推动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确保国家扶贫资金用到实处、用到困难群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