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草海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6-08-18 阅读:233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才维) 8月16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草海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草海保护条例》。吴丹玫、王义国分别就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草海管委会综合执法处、环境监测处及项目管理处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发改局、环保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牧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旅游局、规划局、草海镇、六桥街道、海边街道、陕桥街道等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分别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就贯彻实施《草海保护条例》进行了发言。
刘青松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目前,中央、省、市都非常重视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抓好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刘青松要求,要统一思想。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迅速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如实提供资料和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草海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切实依法推进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要精心准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草海保护条例》的条文和县人大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来贯彻实施《草海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汇报近年来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7日前报送县人大办公室;要依法检查。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草海保护条例》,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在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出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折、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执法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