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在农家”:同心写成一个“和”
作者: 时间:2016-08-19 阅读:146
“和在农家”创建工作系列评论之四
“和在农家”:同心写成一个“和”
毕节日报评论员
对乡里乡亲的心理认同,老百姓有句话: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对乡里乡情的心灵眷念,艾青有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家乡有牵挂,人生“不断片”。乡里乡情,家园家人,是那些出门打拼的游子即使远行千万里,也要回家过个年的理由。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乡情亲情依然是心最好的栖所。
因此,家乡美丽富裕、和谐安宁、人情和暖,是我们共同的愿景,也是目前毕节正在抓的一件关乎人人的大事情——筑造温暖家乡,编织美丽乡愁。
作为劳务输出大区的毕节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了,眼界开阔了,物质、文化需求更高了,价值观趋向多元。随之而来的,是一些社会难点、痛点——基层法治观念薄弱,家庭伦理观念淡化,邻里纽带关系断裂,社会公共价值缺失。这是处于“新三农”问题大背景下的广大农村必须共同面对,和必须倾尽全力解决的社会问题。
为了乡村更美丽的未来,为了把淳朴浓郁的乡愁铭刻在每个人心里,毕节在行动。
2015年11月中旬,“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毕节市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扬帆起航”,两项重点工作强势、深入推进,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市委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毕节市实际,在全市开展以“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和在农家”创建工作,聚焦问题精准施策,深化“法治毕节”创建内涵。
以“法治毕节”创建为抓手和载体,在美丽乡村“富、学、乐、美”基础上创建“和在农家”,和——毕节乡村未来发展的追求和目标,也是毕节下大决心要书写好的最厚重的一份乡情报告。
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和在农家”创建工作,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项从上至下,各级各部门、人人参与的重大社会工程,即“党政主导,示范带动,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必须系统部署、统筹落实、一体督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而作为这项工程实施主体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活力、潜力、创造力远未被激发出来,如何同心协力写成这个“和”字,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仓廪实,知礼仪。围绕市委“脱贫攻坚、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结合实际,找准路子,带领村民发展产业和板块经济,让群众在发展中提升个体自信心,提高眼界,增长见识和社会责任感。
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村两委和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干部和党员的引领作用是工作推进的首要条件,创建工作中的责任考核对象,不仅仅是几个相关责任人,全体党员、干部都应该是责任对象。
兴办实事好事,增强凝聚力。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为农村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困境儿童“三关爱”等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通过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变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无形为有形,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党和政府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收拢手指握成拳,形成合力打组合。把“法治毕节”创建与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针对目前部分农村群众价值取向“趋利化”、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一村一警务”、“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流动法庭”、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制副校长”等平台,在履行职能办好事情的同时,“就事论事”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以案释法”警示和教育群众,让群众知晓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从法律层面织牢道德网底;同时,法治宣讲进村入户进校园规范化、常态化。
好人好事是人海中的光。激发好人好事的蝴蝶效应,抓好示范引领,将好的做法、典型、经验、亮点和对策建议及时总结提炼,在工作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确保创建实效。以七星关区阿市乡为例,对该乡的两名获选“最美七星关人”的背姐姐上学的13岁少年王泽盼,照顾聋哑邻居34年的王方全在乡里大张旗鼓地宣传、奖励,并将他们的感人故事绘制在各村的文化墙上,感动感召乡邻。
使命在心,责任在肩;路在脚下,梦在手中。如今,在毕节这块日益升腾的热土上,拥有这样赤子心怀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激发出的社会正能量在不断传递、叠加、集聚,每一个个体的加入,都是重要而关键的因素,因为,建设“和谐乡村”是我们共同的愿景,共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