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条公交线路获批复
作者:发改局 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2-08-09 阅读:639
本报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黔交函〔2012〕32号批复我县新增4条公交线路经营权,同意我县2012年出让4条公交线路经营权,配车数共计50路,经营权有尝使用期限为8年。出让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整体招标方式进行,尽量少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出让期届满,经营权终止。
本次出让4条城市公交线路的走向、配车数如下:
1路:小屯入口至火车站,全程7.1公里,配车数14辆;
2路:鸭子塘至五里岗,全程12.6公里,配车数16辆;
3路:鸭子塘至泰丰园,全程13.5公里,配车数10辆;
4路:鸭子塘至火车站,全程16.3公里,配车数10辆。
我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行政合同》,并发放《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经营资格证》、《城市公共汽车车辆运营证》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服务上岗证》。
据悉,收取公交线路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收取标准不得高于每条线路40万元,逐年收取。同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黔府〔2000〕1号文件第11条规定使用,即55﹪用于市政设施建设、35﹪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10﹪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经费。
(发改局 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