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关于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公示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6-08-22 阅读:151
根据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威府发【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程序对2013年新增及以前年度延续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下列223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现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日,即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在公示期间,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229438。也可直接到我局投诉。
特此通告
威宁县房产事业局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