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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取得“四突破”实现“四转变”

作者:自治县纯教办 时间:2012-08-10 阅读:277


全面推进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
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取得“四突破”实现“四转变”

 
  本报讯 我县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为契机,运用“技术+制度+监管”的工作模式,在稳步推进县级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同时,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辐射,乡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部投入运行,覆盖率达100%,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四突破”,实现“四转变”。
  管理创新取得突破,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审批运行新机制,使办事手续由繁变简,办事形式由暗变明,办事速度由慢变快,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权力格局和权力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决策权、审批权与监管权的分离和相互制约,增强了政府管理社会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促进了行政监察由静态监察向动态监察转变、由结果监察向过程监察转变,增强了监察刚性,从而促使乡镇干部职工主动转变服务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乡镇领导充分授权窗口,切实做到了“一站式服务”,达到高效服务目的,让乡镇领导从繁锁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谋求发展。
  办事效率取得突破,促进了行政审批运行模式的转变。乡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针对乡镇传统服务方式“手工抄写、人工传递、大量人力精力陷入琐碎事务之中”的问题和乡镇“人少事多”的状况,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和统筹安排,打破了上下级之间以及审批部门之间的时空界限,使许多以前无法实现的服务成为现实。同时,电子监察系统通过政务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综合数据库和数据交互平台,切实解决“数字不准确、传递不及时”等严重影响办事效率和质量的问题。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提前办结率由原来的83.9%提升到99.7%,限时办结率由原来的90.3%提升到100%。
  阳光政务取得突破,促进了权力运行方式的转变。通过对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优化配置服务流程,取消自行设立服务项目和法律法规以外的附加条件和程序,将服务过程在大厅置于群众和网络监督下办理,实行审批依据和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开放式集中办公、网络化管理和立体式监督等,在一定程度上扼制和改变了暗箱操作、做到了审批权的公开透明运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优化发展环境取得突破,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运用该系统对乡镇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包括申请事项、办结时限及办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适时监督、预警,有效提示和督促首问责任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办理,并能够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乡镇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不良行政行为,提高乡镇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系统运用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的优质高效,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成本,加快市场要素的流动速度,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和群众的服务需求,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威宁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群众对环境建设满意度由去年的94.2%提升到97.4%,有力地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上半年招商签约资金98.5亿元,落实到位资金59.22亿元,同比增长39.84%。
  自乡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面运行以来,威宁自治县将本系统与省、市、县、乡、村(组)各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服务与监察的网络化体系。全县3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620个行政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和6100个便民服务点共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35.2万张、服务指南50万册。做到服务群众到村组,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全县共网上办理业务13356件,现场办结率达92%,限时办结率达100%,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行政监督零漏洞”。 (自治县纯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