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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云贵乡“两学一做” 助力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杨业琴 周祖贵 时间:2016-08-31 阅读:169


   本报讯(通讯员 杨业琴 周祖贵) 近日,笔者在云贵乡获悉,该乡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稳之本,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新模式,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将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全乡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该乡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国土资源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对各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同时做好排查台账,并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动态、苗头性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创新思维,推进工作。为推动和促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云贵乡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低保、社保、危房改造、土地流转、干群关系、涉农问题、涉法涉讼等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按照“全面排查、归类梳理、集中调处、消除隐患”的工作思路,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使一些易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消除,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实行矛盾纠纷“一责三包”工作机制,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头,即分管领导负总责,联系村领导包村抓;派驻各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包组具体抓;村干部包户抓,并实行日排查周上报。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按照调解工作程序,针对不同的类型和对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不同的调处方案,逐级依法进行调处。
  调处反馈及时。对所有调查调处结论,无论调解成功与否,都及时回复当事人,并指派专人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对已经形成处理协议的矛盾纠纷,坚持按月逐件回访,严禁因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引发到县去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