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6-10-12

公告

作者: 时间:2016-10-12 阅读:122


   威宁福星门业有限公司向新威园技发展(贵州)有限公司租赁的新威薯片厂区厂房,租赁合同将于2017年10月1日到期。届时新威园技发展(贵州)有限公司将按合同收回厂房及土地。现向公众进行预先告知:
  1.福星公司应在租赁到期截止前,将新威公司厂区厂房恢复至2007年租赁时的初始原貌。
  2.福星公司尚拖欠税务局三年的税款未缴纳,应尽快将所拖欠的税款缴纳结清。
  3.福星公司应在租赁到期截止前,恢复新威公司315KVA变压器电力设备。
  4.新威公司厂区内的其他租赁户,在2017年10月1日到期后,如需申请续租,请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新威公司厂长熊霆(13985871111)申请预先登记,过期不再受理。
                    新威园技发展(贵州)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