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创佳绩 为民分忧促和谐
作者:文贵 时间:2012-08-20 阅读:312

法制知识进校园
司法行政创佳绩 为民分忧促和谐
——自治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侧记
“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出发,漆黑的夜里我们走在路上。如果您问我们在哪里,我们的回答是:我们走在大路上,走在人民调解的征程中……”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日记里这样写道。
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和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威宁经济后发赶超作出了重要贡献。
“六五”普法深得民心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的第二年,我们从实际出发,创新普法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载体,积极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兆光说。今年,我县司法局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六五”普法的积极性,联合多部门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在推进“六五”普法进程中,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从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对“六五”普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投入。司法行政系统以法律知识竞赛、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有关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长治久安,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们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在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让学生回去培训家长,然后开展学生家长法律知识竞赛,家长们很高兴,都积极参与进来。”猴场中学教师刘亚元说。
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参与各种宣传宣讲活动100余场次,出法制专刊80余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78台次,受教育群众达90余万人次,有效推进了“六五”普法进程。
人民调解员是“和平使者”
今年81岁的板底乡曙光村裸嘎组彝族村民文克三,前不久引发一起纠纷。
5月30日晚,文克三饭后正喝酒,侄儿文金三恰好串门遇上,叔侄俩高兴并多喝了几杯。还没收好酒杯,大儿子文联新醉醺醺地推门进来,与文金三话不投机并打起来,文联新被打伤。日后,文联新多次提起镰刀跑到文金三家闹,经左邻右舍多方劝阻,才没把事情闹大。
6月5日,板底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文联新和文金三家,进行多方调查询问,耐心劝解,及时化解了这起纠纷。谈起这件事,文克三感觉就是二两小酒惹的祸,现在调解好了,心里舒坦了。
截止目前,我县集中培训人民调解员30余场次,成立了3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610个村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街道调委会,1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达3404人,调解组织得以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县提高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从而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调解组织始终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协调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荫芽状态,坚决按照‘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大排查、大调解’等活动,人民调解工作已渗透到医疗、交通、人口与计生等多个领域。”王兆光说。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解民忧
去年12月8日,据县交通局函告,李某等二十名农民工在中石公路建设中,泸县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60余万元,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接此函告后,我们组织法援中心对援助案件和援助对象进行审查,指派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威宁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以申请支付令方式向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援助律师和援助工作者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终于在今年1月11日,将拖欠近两年的农民工工资160余万元全部支付。”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华说。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讨薪160余万元,只是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在全县已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各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困难群体登记制度,把法律援助作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近年来,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在为广大农村群众、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
截止日前,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680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400件)、刑案案件94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76件),行政案件7件,代写法律文书981件,担任法律顾问16家,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1件。
社区矫正开启“新生之门”
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摸底排查,理清思路,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草海、炉山等乡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失控。主动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心,多次走访慰问和宣传,使我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给予我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机会。”金钟镇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矫正期间遵守国家法律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没有重新犯罪,达到社区矫正目的,最终得以按期解除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县司法局社会矫正股长马凤银说。为此,各乡镇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悔心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日前,我县共有矫正对象325人,分布在全县35个乡镇,其中缓刑209人;假释46人;管制2人;暂于监外执行24人;剥夺政治权利44人;矫正期限届满77人,现已解除28人,其他49人正在办理解除矫正手续,目前无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更显人文关怀
今年5月4日,对于在新疆自治区盖米里克监狱服刑的韩某来说既激动又不安更是意外。激动的是这一天他终于服刑期满,获得新生;不安的是他走出监狱不知何去何从;意外的是我县司法局早已和监狱取得联系,干警们已经到达监狱等待,接他回家。
“意外,太意外了。没想到你们那么远会到我们监狱来接人,沿海地区都没有做到,而你们属国家级贫困县确做到了,我们要把这件事广泛在监区宣传,对服刑人员会收到良好效果。”盖米里克监狱狱警说。
刑满释放人员韩某在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华等同志的带领下踏上了回家的征程。韩某说:“真的很感动,我没想到,县司法局领导那么远还亲自去接我,我对不起所有的人,我发誓一定好好做人,为社会作出我应有的贡献。”
截止日前,我县司法局倾物力、人力、财力,组织全体干警分别与相关监狱联系,分别到广东省揭阳监狱、新疆自治区盖米里克监狱、青海省门源监狱、云南省官渡区看守所等监狱和看守所接回刑满释放人员34人,总行程约4万多公里,共投入差旅等费用约10万余元。
截止日前,我县刑满释放人员达336名,社区矫正人员225名,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重新犯罪率为0,在全国处于前列。
我县建立“安帮基地”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无缝对接”机制,只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刑释解教人员人性化关怀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这一系列细致安排,不仅是在情感上给予刑释解教人员以人文关怀,更关键的是授之以渔,让其真正没有后顾之忧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义得以充分体现。

认真做好档案规范化建设

开展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