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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0

多次疏导无用 非访终被劳教

作者: 时间:2012-08-20 阅读:250


  6月8日,斗古乡村民刘某,因多次缠访闹访并造成非访,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
  1982年,牛棚区公所对斗古乡市场进行规划。1986年斗古斗乡人民政府重新规划市场,将原属于集体下放给村民耕种的部门闲地规划为市场用地。其中就有斗古乡刘某岳父王某的树林2.5亩地。
  刘某,男,于1984年到王某家上门做女婿,1991年岳父王某去世后,刘某便以土地补偿问题找到各级政府反映解决未果。刘某就多次越级到北京、省地相关单位上访。
  2005年,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斗古乡人民政府补偿刘某其安置补助费26万元。法院立案审理后,于2005年9月26日作出判决:由斗古乡人民政府补偿刘某土地补偿费2500元。后来,刘某又以同样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起诉28个人占用其土地为由,要求恢复土地原状或赔偿损失80余万元。
  2011年12月,刘某再次到北京上访并造成非访,被北京天安门分局给予训诫,斗古乡派出所将其接回,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2年5月,刘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进京上访并造成非访,又被我县派人带回。刘某多次缠访闹访,县政法部门多次疏导、调解无用,于今年6月8日,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