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阳光海韵二期”规划条件调整公示
作者: 时间:2012-08-21 阅读:281
为加快威宁县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经2012年7月16下午威宁县城乡规划专家论证会通过,原则同意对威宁县“阳光海韵二期”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威宁县威双大道旁(与一期相邻),容积率由2.88调整到3.72,调整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将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国土局评估结果为准。
公示内容:容积率的调整情况。
公示时间:从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
对公示内容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于2012年8月2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交威宁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6235880
威宁县城规委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