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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1

傅传耀到威宁宣讲《贵州省大扶贫条例》

作者:何欢 时间:2016-12-21 阅读:281



宣讲会现场


傅传耀作宣讲

   
肖发君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 何欢) 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到威宁对《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进行宣讲和辅导。
  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肖发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草海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兴忠,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郑建旭;县委常委禄云、禄斌、凌芳玉、耿忠仁、王方杰、杨云娥、马仲华、张明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副县长朱云川、马丽飞、米良,县长助理唐永强;县政协副主席金丽华、李正超、徐勇、许如龙、王才军等到会聆听宣讲。
  傅传耀在宣讲中介绍了《贵州省大扶贫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从立足于“大”、立足于“新”、立足于“实”、立足于“精”、立足于“严”等五个方面深入解读了贵州大扶贫条例,并通过六盘水的农村“三变”改革,重点解读了大扶贫的精准性问题。傅传耀指出,威宁县要充分发挥乡镇大扶贫的基础作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找准大扶贫的扶贫点,做到扶贫项目精准;在易地扶贫搬迁中要实事求是,征求好群众的意愿,要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在扶贫工作中,威宁全县各级干部,要严格参照《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的相关要求,找准扶贫点,开展好扶贫工作,让群众早日实现脱贫。
  肖发君在主持宣讲会时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大扶贫条例》,坚持全面系统学、追根溯源学、与时俱进学,认真研读《大扶贫条例》原文,做到学深学透,把学习贯彻《大扶贫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使学习贯彻《大扶贫条例》的过程成为提升能力、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要进一步强化扶贫的政治责任、法治意识和科学精神,善用法治方式,立足抓早、抓准、抓实、抓新、抓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改革发展升级版,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宣讲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扶贫办、农牧局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宣讲会。39个乡镇(街道)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农业服务中心和扶贫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627个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乡镇分会场聆听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