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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6-12-23 阅读:168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6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青松


各位代表:
  我受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2011年12月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县委的中心工作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坚持以发展和生态为底线,民族立法工作有效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严格立法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推进民族立法工作。五年来,修改实施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制定实施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完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条例(草案)》的前期起草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完成了《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毕节市立法条例》等39部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坚持以提高实效为重点,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依据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创新、改进方式、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
  ——切实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围绕代表议案建议集中的焦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认真选好议题,扎实开展工作监督。组成各种专题调研组,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农村、社区,开展扎实深入的调研,实地察看有关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脱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煤矿生产建设、旅游发展、民族宗教、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53个。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商事案件审判、刑事执行、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5个,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6个。通过审议,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168条,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切实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确保全县有限财力安全平稳运行。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2012—2016年各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年度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加强了对县级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
  ——切实加强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驻威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53条。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7次自查。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的10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法治威宁”创建工作,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切实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议、决定得到落实。在着力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了决议、决定跟踪督促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增强了监督实效。每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跟踪督办。通过这些措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
  ——切实加强履职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定并实施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9名局长(主任)、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人民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坚持以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重大事项依法决定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及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城市规划、人事招聘、城乡低保、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49个重大事项的报告,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撤乡设镇11个,对原草海镇进行留镇析置4个街道,批准融资贷款、发展基金、扶贫基金分别为80.7亿元、20亿元、32亿元,批准招聘工作人员5734人(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97名),促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四、坚持以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为原则,人事任免顺利进行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坚持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认真审议“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五年来,在自治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任命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33名;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9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11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55名;人民法院副院长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审判员30名、庭长副庭长9名、人民陪审员89名;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5名、检察员18名。依法免去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4名;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13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3名;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26名;人民法院副院长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3名、审判员20名、庭长副庭长12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认真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了6次宪法宣誓,35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接受4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依法补选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五、坚持以发挥作用为目的,代表工作不断改进
  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供服务,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1615人(次),邀请183名各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为各级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人大论坛》等报刊11550份,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一是认真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五年来,共收到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407件(其中议案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29件),全部交付“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纳入目标考核制度,采取会议交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室分类促办等方式,加强督促办理,办复率达100%。二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委员与代表的联系。制定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明确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增强了常委会委员的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组织各级人大代表546人次,开展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草海周边环境治理等视察13次,提出意见建议54条。四是组织开展了高中教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题调研19次,提出意见建议81条。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开展了“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草海泰丰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风力发电及机械设备生产情况”等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15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座谈。将全县39个乡镇(街道)分为8个片区,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座谈2次16场,晒出了代表履职清单,让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六是认真做好省、市、县人大代表出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服务工作。七是依法暂停了2名自治县人大代表职务,接受了1名自治县人大代表辞去职务。
  六、坚持以维护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信访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全县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五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283件,接待来访群众1389人次(其中集体来访44批518人次),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机制,加强督促办理。同时,还通过在信访大厅接访、到基层下访等方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坚持以加强联系指导为举措,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研究制定每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了指导和联系。按照于法有据、严格程序、把握步骤的原则,指导35个乡镇依法召开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例会,认真审议人大、政府、财政工作报告,依法审议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指导金斗、麻乍、岔河等11个乡顺利完成撤乡建镇,指导原草海镇完成“留镇析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依法顺利完成了届中补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乡镇(街道)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
  八、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换届工作的精神,注重宣传发动,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五个强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的领导下,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部署落实。制定下发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及时召开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面动员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纪律约束。组织观看《镜鉴》91场次,开展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开展“九严禁”换届纪律测评83场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经过工作准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推荐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准备、投票选举等环节的工作,全县63.2万名选民参与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324名、乡(镇)级人大代表1973名。目前,全县35个乡镇已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九、坚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着力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按要求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了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查找了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五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2次、专题讲座29场次、讲党课21场次。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83批2158人次。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了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遏制了“四风”,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并完善了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人大机关学习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审批管理制度等26个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制度有序开展。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定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照“四风”表现,切实加以整治。通过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和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成为常态,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加强对外宣传,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践的宣传。向《人民代表报》、《人大论坛》、《贵州民族报》、《毕节人大》等报刊投稿103篇,采用59篇,威宁电视台、《威宁每日新闻》、人民网、威宁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威宁人大工作1500余条。成功承办了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接待国家、省、市和其他县(市)人大考察调研组87批1503人次。《人民代表报》对我县开展履职监督等情况作了跟踪报道,《人大论坛》对我县开展代表履职座谈等做法作了刊载。五年来,获省人大办公厅表彰的《人大论坛》宣传发行工作一等奖4次、特等奖1次,县人大办公室撰写的《还草海一池清水》一文获第24届贵州人大新闻三等奖。通过宣传,扩大了我县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
  十、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其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切实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努力为县委分担重任。深入第一线,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法治威宁”创建、高速公路建设、水利建设、教育发展、草海综合治理、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能源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生产、重大信访问题处置、“五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指导、督促、联系乡镇工作,着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是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县委的权威,坚决拥护县委决定,坚决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才能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只有始终围绕县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才能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
  四是只有不断加强工作创新,才能使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
  五是只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作为有效的支持,才能更好地释放地方人大工作的正能量;
  六是只有把监督的重点聚焦民生,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七是只有畅通广大人民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上级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的结果,是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全县各族人民有力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民族立法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需进一步适应;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重大事项决定还需进一步规范;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等。这些问题或不足,希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引起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切实加以解决。
 
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
 
  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届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未来的五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是我县实现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胜阶段,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发展的五年。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五条新路”,在抓好脱贫攻坚、草海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实力威宁、活力威宁、宜居威宁、美丽威宁、幸福威宁,坚持“三大主题”,建设“四个高地”,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六个发展升级版”上有新作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和市委、县委的实施意见,坚决维护县委的权威,坚决拥护县委的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认真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切,保障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汇聚各方智力,进一步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认真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突出立法质量这一关键,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扎实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条例(草案)》等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三、依法行使权力,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采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二要认真抓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三要继续加强履职监督,确保全覆盖,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五要选准议题,扎实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六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定
结合决战贫困、同步小康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大额度资金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等纳入重大事项决定范畴。认真审查和审议“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五、激发干部动力,进一步抓好人事任免工作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严格法定程序,坚持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继续坚持被推荐人选同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见面的程序。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挖掘代表潜力,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一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要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认真督促办理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纳入目标考核制度,提高代表满意率。三要围绕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四要组织培训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五要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座谈,坚持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六要进一步扩大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列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七、提高处理能力,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在提高接访处理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研判,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不懈努力。
  八、凝聚发展合力,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和指导
  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乡镇人大进一步完善履职机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探索街道人大工委履职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逐步规范并授权街道人大工委监督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注重上下联动,在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时,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参与,充分调动基层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
  九、锤炼自身内力,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党的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加强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要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用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和制度定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我县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四要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五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树立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鼓舞斗志,同步小康振奋人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争先,敢于担当、善于监督,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发展升级版,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