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礼知耻 崇德向善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6-12-29 阅读:288
明礼知耻 崇德向善
——“和”在威宁弘扬传统美德
记者 沈光勇
近年来,威宁突出行业特色和亮点,加强“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活动质量和效果,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和”在企业
威宁组织企业进一步凝心聚力、固本强基,营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遵纪守法、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县总工会进行了早安排、早部署。明确了活动任务和目标,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在企业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意义。组织开展“五一”系列活动,广场舞比赛活动。
围绕“礼仪”、“奉献”、“和睦”、“友善”四核心,做好“四德”文章,动员职工群众,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模范上讲堂”活动。推荐并评选了100名先进工作者和100名县级劳动模范。
利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两节”送温暖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六一”儿童节期间,到雪山镇灼乐多小学慰问贫困学生;走访慰问黑石头镇留守儿童和贫困群众。
组织职工参加全省茶艺竞赛。开展争当学习型职工读书活动,“职工之家”评选、“职工书屋”创建,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成功评选推荐4名省级劳模,1名省级先进工作者。
“和”在旅游
今年以来,以旅游行业“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为支撑,结合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努力优化营造全县旅游环境和人文环境。
截止12月,宣传“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通讯260条、消息300条、图片200张、条幅56条、文明标识牌426个、宣传资料6万余份、其它100个。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清明节小长假、五一小长假、“10·1”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旅游”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
开展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客栈、乡村旅店等从业人员服务技能、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10余次,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平台,举办“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旅游”之“导游道德大讲堂”5次。
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景区、酒店、旅游商品、旅行社等进行检查,重点打击黑导游、不合理低价、欺诈宰客、无证经营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和”在商户
以文明在行动工作为载体,开展诚信守法、文明经商宣传教育,增强商户安全经营意识,确保游客食之放心。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共抽检食品、建材、成品油、农资、锅等商品800余个样,其中不合格样品成品油2个样,农资3个样,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12件,结案112件,罚款90余万元。
依托12315热线电话等,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共受理和转办消费者投诉47件,处理47件,挽回经济损失15.25万元。
把银龙幸福小镇、江家湾、双霞路、西海码头沿草海一片等创建成“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
继续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场、超市发布的虚假打折、虚假降价广告及其户外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户432户。组织广告公司发布各类公益广告 141 条。
联合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联合整治,拆除了违规广告和叫停广告210余幅,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8件,结案8件,罚款约12.7万元。
对被复核和新申报贵州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37家单位进行了检查,经检查,27家单位达到验收标准。撤销达不到申请和验收的10家企业。
2016年以来,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件,为企业融资5070万元,并严格按要求录入企业公示系统。
“和”在交通
高考期间,组织280余辆出租车、62辆公交车、20辆教练车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第六届“爱心送高考”绿飘带公益活动。
6月16日在人民中路开展的全县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联系企业免费为农村客运车辆和出租车安装5000头枕、1000套背靠套。
开展了加强部门联动,打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为,宣扬“明礼知耻·崇德向善”活动,联合县交警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交管站等单位参加了活动,投入了车辆多达30多辆,200多人。
投入2万作为“明礼知耻·崇德向善”活动建设专项资金。配备了必要的电脑、照相机等设施设备。
还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纳入乡(镇)和谐社区示范(达标)单位考核评估范畴,与社区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开展居民住宅区无“八乱”现象整治活动40余次。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居民的明礼知耻意识。积极组织推荐全县敬业奉献模范1名。加强社区道德讲堂建设,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到海边街道、五里岗街道开展道德讲堂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