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公安:“五抓五防”助力命案侦防工作
作者:冶付红 时间:2017-01-20 阅读:195
去年来,威宁公安局在省、市公安机关及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平安威宁”“法治威宁”创建为切入点,以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满意度为目标,始终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破理念不动摇,采取“五抓五防”工作措施,全力狠抓命案侦破和防范工作,2016年取得了全县现行命案发案16起、同比下降了36%,全年现行命案100%全破的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省委政法委下达的控发案指标,创下历年命案发案数最低,实现 “控得住、破得了”的命案防控与侦破目标。
★★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民转刑”引发命案
通过对近年全县命案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由各种矛盾纠纷甚至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小争吵引发的命案占一定比重。因此,威宁公安机关作为全县命案防控的主力军,狠抓命案防控工作,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纠纷必知必解”作为预防命案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防范理念,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干群关系等可能导致命案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采取专人负责、逐项登记、逐人见面谈话、定期督查的方式,做到早介入、早调查、早取证、早化解,同时联合综治、司法、法庭等部门,集中化解了一批突出矛盾,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消除了一批突出隐患,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2016年,该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800余起,化解调处治安纠纷3797起,有效预防了小矛盾、小纠纷、小争吵等转化升级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演变为命案等情况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命案发生。
★★抓社会治安防控,防“刑转命”案件发生
构建 “村级治安防范、交通协管、矛盾纠纷调解、情报信息收集、法律政策宣传、警务下沉联络、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新型警务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化解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根据“两抢一盗”案件极易转化为命案的特点,坚持“盗抢必防”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社区(村)联动、多警种协作配合的治安防控体系,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防“两抢一盗”工作,从诱发命案的犯罪时空上控制、减少了命案的发生。
充实巡防力量,扩大巡逻区域,突出巡逻重点,强化巡逻密度,形成了全时空覆盖、全方位掌控的巡防网络。在“两抢一盗”案件、车匪路霸案件易发路段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震慑“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有效降低重点路段“两抢一盗”案件的发案率。有效整合社区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单位内部、商业点和居民区门卫值班和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上压缩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因“两抢一盗”案件转化为命案的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防控措施强了,刑事案件自然下降,命案发案数相应就减少。2016年,全县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4%,破案率上升5.91%,其中“两抢一盗”立案数同比下降18.82%,刑事案件的下降,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命案的发生。
★★抓快速攻克命案工作,防破案战机延误
所谓兵贵神速。该局严格落实快出警、快抢救、快侦查、快追抓、快破案“五快”工作要求,突出“快”字当头,以“快”制胜,迅速侦破命案。
去年12月9日,二塘镇发生一起命案,造成两人死亡。案件发生后,该局主要领导、分管刑侦的局领导、刑侦队长、派出所所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破案。经过近21天的鏖战,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
★★抓特殊人群行业管控,防“可防性命案”发生
在“防”字上下足功夫,特别是对可能发生命案的人群及场所重点突出“防”字,通过强化措施,严格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登记,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加以控制。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特别是肇事精神病人、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前科人员动态管控。
加大警力对火车站、汽车站、网吧、娱乐场所、洗浴中心、出租房等场所巡逻防控,采取人巡、车巡、定时不定时巡、武装查缉等方式,及时消除和减少不安全因素,严密防范复杂公共场所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命案。
进一步加强对旅店业、房屋出租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管理,全面加强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的管理,有效预防了“可防性命案”的发生。
★★抓责任监督考核,防命案侦防不力
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命案侦防工作要求及目标考核办法,该局把各派出所命案防控工作纳入季度刑侦目标考核,对发生“民转刑”命案的派出所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发生命案的派出所给予奖励加分。
凡接到命案警情,对构成命案的,该局刑侦大队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该局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派员参与现场出勘和走访调查,确定案件是否属于“民转刑”命案,如系“民转刑”命案的按照规定上报县委政法委进行责任倒查与追究。
通过通报、考核、责任倒查与追究等措施,促使各派出所织积极履职,有效发挥其在防范命案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控制辖区命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