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7-02-15 阅读:173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近年来,威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牢牢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为推动威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支撑,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平均优良天数为355天,优良率达99.7%,其中,一级天数119 天,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域空气和水体质量全部达标,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县城和39个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要求,县内主要流域水质均达III类水质标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创建7个省级生态村。
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2011年以来,关停取缔了威宁县福海铸造有限公司、威宁县湘威锌业有限公司、威宁县草海水泥厂等35家落后淘汰工艺产能企业。至2016年削减二氧化硫933.68吨,氮氧化物 176.77吨,化学需氧量850.2吨,氨氮100.61吨。
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对全县40余家放射源及射线装置进行了现场监察,对22家企业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县实现了大气、地表水、饮用水质量稳中趋好,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县城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标准III类要求;全县主要河流达III类水质标准,满足水功能区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