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少跑腿 让服务更便捷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7-02-24 阅读:177
让百姓少跑腿 让服务更便捷
——威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综述
记者 沈光勇
2016年,威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及措施、责任单位、考核标准、完成时间表等事项,由考核办、督办督查局、户改办加强调度和督导检查。
这一政策改革的落实到位,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升了威宁的户籍城镇化率,让百姓办事少跑腿,让服务方式更便捷。
认真谋划 分析问题
2016年初,威宁认真谋划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前期调研,问诊号脉,针对自身实际分析预判,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焦点一:提升户籍城镇化率,任务较重,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流动人口落户城镇难度大。
公安局进一步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城镇落户,通过人社局发文对在职在编非本县户籍公职人员开展清理登记和动员迁入工作,但大量人员不愿意迁入,无法落实具体强制措施。另外,商请教育局协助落实,推动在城镇就读学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及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但受专项招生计划等方面影响,学生不愿意迁入无法强制实施。
其次,在推动易地移民搬迁迁入城镇落户方面,由于受工程进度影响,群众未入住,暂时还无法迁入,目前只有采取加强宣传动员和推动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来引导推动农业人口转移城镇落户。
焦点二:各项以户口为依据奖励和补贴政策,对办理户口迁移带来不同程度影响。
为加速城镇化建设,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对本户籍地群众奖励和补贴政策,如果迁出户口即无法享受,阻碍群众办理迁入意愿。大部分地区,在办理移民搬迁补偿、征地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以及大量惠民政策时,把户籍人口作为享受条件,群众担忧迁出户口利益会受损失。
同时,在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依然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
焦点三: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在城镇买不起房,生活成本贵,压力大,仍然把回到农村作为最后的生活保障。
根据现有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以及在城镇的生活成本和房屋价格,大多数在城镇务工居住人员没有固定的住房,工作也不稳定,又加之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住房难,压力大成为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望而却步的根本原因。
因此,加快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让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住,住得起,有归属感。
研判措施 有的放矢
一年来,威宁户改办、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五个着手”加快提升户籍城镇化率。
措施一:全面落实在职在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户口迁入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切实消化流动人口存量。
措施二:依托“5个100”工程建设,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推动各相关牵头单位尽快落实措施,稳步推进“5个100”工程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工作。
措施三:有序推进在威宁大中专院校就读,在城镇初高中就读户口仍在农村的寄宿学生将户口迁入城镇,同时,以优势教育资源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动员所有在县城就读的随迁子女迁入校园集体户口,原享有政策待遇不变。
措施四:积极对接将易地移民搬迁和生态扶贫移民的人口落户城镇。
经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威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按照2016年户籍人口数151.2万人计算,威宁城镇人口占比为37.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2.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