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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3

县卫计局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作者:李玉香 时间:2017-03-03 阅读:249


   本报讯(通讯员 李玉香) 3月1日,县卫计局联合卫生监督所、医调委等单位到斗古镇成功化解一起叶某与该镇卫生院的医疗纠纷。
  2月27日晚斗古镇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县卫计局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所连夜扑现场详细了解此次医疗行为诊疗过程,在得知患者家庭的特殊情况之后(患者家住三营村三营组,家庭人口共5人,其中丈夫患精神病入住威宁海滨精神病康复医院救治,长子、长女和次女三人都在外务工,患者入院时由兄弟陪护),卫生监督所将患者入院后病历现场移交当地派出所作暂存处理,待患者家属赶到现场后再当着医患双方依法进行现场封存。针对患者家庭的特殊情况,该局在征得医患双方同意下,及时启动了人民调解程序,在患者家属于3月1日赶到的当天组织卫生监督所、医调委和保险公司等部门将办公阵地移到斗古镇卫生院,在斗古镇政府、派出所和三营村支部的配合下组织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会。
  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首先签了《医疗纠纷告知书》,调解会现场持续了两个左右小时,接着医患双方就各自的事实进行了陈述,并提出了诉求,调解员根据前期的调查,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分析和劝导,并与医患双方分别进行了沟通和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最终医患双方均满意地接受了调解结果,并当场签订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和《息访息诉承诺书》,该起医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此次人民调解是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医患双方的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将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为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和谐处理医疗纠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又深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