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农村信用联社获“营改增”减税红利229.88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03-06 阅读:157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政策法规部门获悉,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至今,威宁农村信用联社共获得减税红利229.88万元。
据悉,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威宁农村信用联社购买货物、劳务与服务时,只要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能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向农户发放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还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与以前缴纳营业税相比,其税收负担减轻了24.73%。
为充分释放“营改增”减税红利,县国税局采取上门辅导、QQ和微信在线交流、税企座谈等方式,帮助农村信用联社财务人员熟练掌握采购发票的索取、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各项金融业务账务处理、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栏目填写、增值税发票开具、网络抄报税等业务知识。同时,鼓励和引导该企业对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等工作建言献策,使其及时享受个性化服务项目。
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至今,威宁农村信用联社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达536.5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所需原材料及人工、日常办公用品等项目。
“‘营改增’像一场‘及时雨’,不到一年就为我们节省了200多万元税金,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我对今后经营更有信心了,打算增加服务网点、扩展业务范围。”威宁农村信用联社负责人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