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爱情(长篇连载之六十三)
作者:罗勇 时间:2012-08-31 阅读:319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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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学里最后一次酒醉是在毕业考试那天晚上,毕业考试结束,大学生活宣告结束了。我独自躺在草地上,没有月亮,深蓝的天空缀满星星,夜露很重,皮肤潮润,草地潮湿。我的身边围着一圈啤酒,像一群忠实的士兵,列队等待我的检阅。喝完堆在身旁的啤酒,站起来才发现自己醉了,天旋地转,脚步踉跄,我成为世界的轴心,周围的一切都围着我转。
想起许多许多的往事,那些往事像周围的房屋树木一样围着我飞快旋转,看见了,但抓不住,它们总在我的指尖接近时溜过去,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后来我开始大声怒吼,大声唱歌,想将它们吓退,但它们总在眼前。那天夜里,走在熟悉的校园里,可所到之处让我感到陌生。后来到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角落里,我开始呕吐,有人轻轻帮我捶背,我抓住那只温暖的手,说:“首长……”
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是我,李红雨……”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我只能回忆到此,之后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我的记忆链条被过量的酒精烧断了。后来的事是李红雨告诉我的。
李红雨在背我回寝室的路上摔倒了,从操场到我们寝室要下三十多级很陡的石梯,她矮小的身体背着我,我的脚拖在地上增大了重量,使她刚走几步就气喘吁吁。她背不动,便改用拖,双手搂着我,倒退着把我往梯子下面拖。我恍惚听见她的尖叫,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醒来才发现自己和李红雨躺在同一间病房里,她头上缠着白色的绷带,还处在昏迷状态,鼻孔里插着管子,氧气瓶像开水似的咕咕响个不停。李志海告诉我,她从三十多级石梯上摔下来,一直摔到底……
李红雨在医院里一躺就是四十多天,当她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她的右腿永远地瘸了!
我和李红雨的爱情从她腿瘸那天真正开始,我和她的爱情注定是一场宿命,也许她一刀一刀往课桌上刻的时候就把我刻进了她未来的日子里。尽管她不承认,我嘴上不辩解,可我心里一直这样认为——我已经习惯了忍让和妥协,掩饰真实的自我,迎合她,迎合她的生活方式,迎合她父母的不屑态度和睥睨眼光——他们为李红雨找了我这样一个农村人而痛心疾首,他们总是设想假如李红雨是个健全人的种种幸福生活,追根究底,对我的恨就无以复加。她妈妈甚至说我那次酒醉是个蓄谋已久的计划,就为了想方设法缠住李红雨,留在城里。她盯着李红雨看半天,然后谁也不看,兀自仰头对天空说:“宁嫁城里的狗,也不嫁农村的人!”
我无言以对,眼泪只有在黑夜里才悄然滑过脸庞。我和李红雨的爱情在她家人的一致反对中一瘸一拐地开始了。幸好,李红雨很理解我的处境,我找到工作的第二天,她就义无反顾搬进我租住的房子,和我住到一起。
我给父亲写信说我结婚了,按父亲的想象,我的婚礼应该是村里有史以来最隆重的,他曾经失去的一切,都指望在这一场史无前例的婚礼上找回来,他无数次在村里人面前宣称我当了官,比县长还大,找了个大城市有钱人家的女儿。
从那天起,父亲开始了母亲死后的新生活,过去的苦难和伤痛被他像脱衣服似的脱去,扔在记忆的角落。他仰头喝干了半瓶多年未沾的酒,在村里走来走去,用嘶哑跑调的声音开始了五十年来他的第一次巡回演唱。他不会别的歌,只会半首《大海航行靠舵手》,五音不全的声音刚响起就吓坏了许多人,他们互相询问什么声音,接着他们就看见我父亲背着手,踱着方步,边唱边朝白惠家走去。到白家门前,双手拢成喇叭罩在嘴上,双脚一前一后死撑着地,身子往前一躬,声音陡然升高,像一条鞭子抽向天空。
白家的狗狂叫着跑出来,朝父亲扑去。他没有后退,唱着歌,呲牙咧嘴冲向狗,狗跑了,他稳若泰山呆在原地。
这时村中央的高音喇叭响了,不是村长的声音,李娜的《青藏高原》以高音喇叭能够释放的最大分贝震撼人们的耳朵。人们厌恶地看看高音喇叭,兴致勃勃打量我父亲,听不见声音,只看见父亲不停翕动的嘴。
“肖科明怎么了?”一个人问。
“高兴呗,儿子出息了,苦日子出头了,听说年底要在白家买走房子的屋基上盖四层小洋楼——肖科明亲自告诉我的!”
“他唱错词了,他唱的是‘大海航行靠肖容,万物生长靠肖容’。”
畏畏缩缩生活了大半辈子的父亲大大方方走到人前去,开始公然与村长的高音喇叭对抗,和李娜PK,逢人就说我的事,他总在人们叫我大学生的时候另类地叫我“小狗日的”,在亲切谩骂中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迎来了人生的辉煌时刻。
那年冬天,有十八户人家杀年猪的时候请父亲去吃饭,十户人的喜事请他坐席,而村长总共只有三户人家请,这三户人家后来后悔不已。因为他们听说父亲每次吃完饭之后都要许诺,有事尽管找他,他会让那“小狗日的”办,父亲挥着手,粗声大气说:“大学生怎么了,他就算当上皇帝我还是他爹!”
他多次去镇上打电话,要求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村长拿下,村里人都说他公平正直,准备推选他当村长。他对我的支吾搪塞大为不满:“你越来越像你妈。”又说,“你妈如果在世,她肯定支持我当村长,老嫌我没本事,等我有本事的时候人没了。”声音就哽咽。
见我许久没有动静,父亲急了,再次来到省城,穿着他认为最光鲜的衣服,两手夹在双膝间,局促不安的看着瘸了腿的李红雨。那天,正好李红雨的母亲来接她回家吃饭(她隔三差五就接李红雨回去,从不管我),李母对父亲的存在熟视无睹,一进门就吸着鼻子对李红雨说:“什么味啊,走吧走吧,这屋里比厕所还臭,呆不下去!”
屋里的味道是父亲的旱烟味和他身上特有的村气。
父亲当天下午就走了,他说城里金窝银窝不如他乡下的猪窝狗窝。他走的时候李红雨没有回来,我们俩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他一直低垂着头,几次撞到别人的怀里。上了车,他久久看我,然后长叹一口气,说:“有时间回去看看你妈的坟吧,草都漫过腰了!”
父亲沮丧地回到村里,开始他沉默寡言的生活,一心扑在庄稼上,谁请他吃饭喝酒都不去。他硬逼着念到高中的妹妹退学回家,对我的劝说无动于衷,只说一句:“我看透了”。他劝村里那些有孩子上学的家长,念到高中就行了,上大学没意思,还不如种地实在,不受气,不看人脸色。
这一切,李红雨不以为意,她在乎的是我的现在,我对她的爱,对她的生活圈子的融入程度,她的家人对我的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变化,都让她欣喜若狂。每次从她父母那里回来,她总兴高采烈地对我说:“肖容,我爸这次没骂你,我妈还说,你长得还挺洋气,一点不像你老爸!”“肖容,我在我爸面前夸你了,他不言不语,应该是默认,对,就是默认!”……
在她的欢笑声里,我的笑容如同枯萎的花,保持着盛开的姿态僵死在脸上,我听见心里响起坍塌的声音,过去的岁月在心里构筑起来的那一切渐渐倒下去,倒了下去,在那一片心灵的废墟上,我还能构建什么样的图景?
那图景,属于我还是属于李红雨?还是属于这个叫城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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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情人节,我十分意外地接到江晓琴的电话,我躲在小区僻静的角落和她通话,我们聊了很久。她说她离婚了,她的前夫是她的童年伙伴。现实生活里的万般无奈让她十分怀念大学里的爱情,干净,纯粹,为爱而爱,弥漫着阳光的气息。她说她老梦见我,在那间她租住的小屋里,我们的容颜一如当初,我们的故事一如当初……那些尘封在心里的过去,在我们的叙说里复活过来又悄然死去——过去属于历史,未来属于自己,毕竟,人不会回到过去,我们走在了各自的生活道路上。
濛濛细雨打湿我的头发,初春的风,带着料峭的寒意悠悠吹拂。我抬头张望对面楼上第13层从左数到右的第6个窗口,那盏灯依然亮着,灯下的李红雨总会等我,无论多晚!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