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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县国土局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绿色通道

作者:国土局 时间:2012-09-03 阅读:252


  本报讯 自2009年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等政策规定,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据了解,服务包括为各乡镇打捆申报、简化相关报件资料、用地审批等。对抢险救灾急需用地,属于永久性用地的,可先行使用,在6个月内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毕后,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发放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免收证书工本费。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保障,保证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