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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威宁县纪委三强化使“失责必问 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作者:徐国敬 时间:2017-03-17 阅读:281


   本报讯(通讯员 徐国敬) 威宁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三强化”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定位,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当好管党治党的主体、履行从严治党的主责。坚持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切实改变越往上越严、越往下越松的状况。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分管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
  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尤其是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力及“四风”和腐败多发频发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充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而发挥制度的力量,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强化巡察巡视工作。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抓好省委巡视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研究设立县委巡察机构(巡察办),制定巡察监督五年规划,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派驻监督、民生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效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体化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