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开展“党员评星”活动
作者:金超 时间:2012-09-04 阅读:296
本报讯 近日,县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党员评星分类”活动。
据了解,此次党员评星活动,政法委成立了领导小组,采取“五个步骤”扎实推进。自评申报。党员对照“党员评星分类”标准,在自评的基础上书面申报个人得星情况。民主评星。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定结果公示。政法委支部及时将每个党员的评星分类结果通过公开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布,进行7天对外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党员群众评定星级有异议或党员本人对评定有异议的,党(总)支部逐一核查,对评定不准确的进行更正。支部审定。支委会在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再根据党员平时工作实绩,初步确定党员个人的星级。上级党组织审定。公示结束后,党支部根据初步确定党员星级,报上级党组织对每名党员的得星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记录在案,并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星级”等次报县委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金超)